做事情有它本来的意义,超过了事情本来的意义就是奢欲之举。比如说建房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摆阔。穿衣是为了遮蔽身体给人们展示较好的形象,不是为了性感。吃饭是为了不饥饿,不是为了享受最好的东西。家具是为了用起来方便,不是为了炫耀。娶妻本来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一点没有变化,只是找“小三”的人越来越多。
社会的变化真快,往前五十前,现代的生活几乎是在天堂里了,但人心哪有满足的时候?有人开始怀念毛泽东时候,因为那时的人们精神富有,虽然物质匮乏,但吃饱饭的人们很难想到那时缺衣少食的艰难,他们是觉得那时的人们尽管吃得不好,但精神面貌很好,与现在不同,人们那时有唯一的精神寄予——为革命工作。到底怎样才是革命一般人是很难说清楚的,他们只知道共产主义就是不久的将来实现,其实这是一种信仰。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至少没有现代人那么多困惑,那么多压力,那么多不满。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信仰开始动摇,二三十年过去了,许多人信仰几乎丧失殆尽,说信权利吧,权利也不一定可靠,因为总有失去的那一天。说信钱吧,钱越多越找不到幸福感。说信真情吧,可是哪里能找到呢?找到了又能维持多久呢?说还信仰共产主义吧,可是人们都已经明白,那是需要几十代甚至几百代人努力才有可能实现的事情。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于是人们越来越觉得,享受当下才是生命的最真。
然而社会是有秩序的,秩序的维持需要大大小小各个层次的管理与运作,说白了,就是需要有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各行各业的领导者,问题是现在的领导者不再像几十年前那样,他们之中一些人已缺失信仰,不再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币服务,不再为社会主义而奋斗,而是在为自家掘财,于是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
老百姓对于腐败现象越来越无能为力,因为贪官的势力越来越大,有些地方私权大于法律,有些地方简直成了家天下,大有土皇帝之势,美女若干,财产无数,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官官相护,奈我何?
明朝时万历年间有个书生叫吕坤,他总结了贪官污吏留给后代子孙的“十祸”,说起来和现代的一些现象不谋而合,哪十祸呢?
第一祸:生活优裕,过于奢侈。比如现在的官二代,他撞死了人,居然理直气壮地喊“我爸是李刚”。第二祸:侵占公家和私人的财产过多。比如山西有个县的科级煤管局局长,他在各大中城市有三十五套房,资产达到了3.5亿,哪来的呢?老百姓都知道。第三祸:官官勾结损公肥私。看看前铁道部长刘志军的“事迹”就知道了,他是因为手下的官员落马的。第四祸:仗势欺民。如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293万余元,还逼走4任局长,比牛还牛。第五祸:拖累邻里。纸载某乡村的几位村干部,为了拿国家的土地补助金,一分地也没种每位干部都给自己虚报了上百亩的地,记者问的时候,他们都说是村民不种给了他们,事实上他们是光拿钱不种地。第六祸:勾结权贵,损害国家。例如公安部某副部长与赖昌兴的事。第七条:偷盗国家财产中饱私囊。这样例子太多了,官商勾结之事各地都有。第八条:鼓吹邪说扰乱国家安定,文强的事大概是可以归入这一条的。第九条:结党报复,暗中伤害。比如,前些天发生的副职杀正职的事。第十条:启用奸人,祸国殃民。这一条很有意思,恐怕是说买官卖官的现象吧。
这“十祸”说明了什么,历史现象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可惜的是正如英国大文学家萧伯纳所说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就是不能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