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库里找到一本旧书,撕破了封面,随时脱离的样子。年3月的《最小说》。
找块抹布擦了一会,把脱落的那页用胶带粘牢。原本鲜艳的颜色怎么看都呈现旧旧的感觉,翻开来隐隐透着一股子霉味,习惯性的不讨厌。想起早年看的一些书多是这样旧的发霉。捏在手里缺页或少角,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能跟着下页的内容联想一些番外的情节。十分有趣。
很久没有看书了,自从手机有了个看书的软件,倒也变着相儿的看了不少书,小说,笑话或其它。只是这些看完了便删了,不然白放着占内存。床头倒是放了几本书,可是有些日子没翻了。还记得两年前的每一个日子,晚睡前总要随便拾起一本翻上几页的。那时候老太太看我亮着灯,总要崔我几回。现在我躲在被窝里手机连着充电器,看到好的书能看到凌晨。并不担心被骂了。
这本书的霉味很重,翻开每一页都有霉斑的样子,也正因为这样,越发显得这书的真实。直实到可能生长出书虫或被老鼠咬出细碎的齿边。
老太太说,老家的房子要拆了,那些东西往哪搬呢,很是麻烦。我说,只要把我那一书柜子的书搬来就是了。别的我可不管。
想起那些书来。
以前还住在老家的时候,隔段日子总要搬出来晒晒的,本来旧书就多,放在一起,真是书香满屋了。一屋子书淡淡的霉味。
那时候,总有人跟我借书的,但凡有人来家里进我的房间,总要惊叹一句,你一个女孩子这么多书呢。然后要借上几本。只是我有个古怪脾气,借书是要签名记下的,怎么样也要还的,如果不慎丢了。赔我一本一样的或是别的也成。想要不了了之是可万万不可能的。
新的手机,电量总是不经用,估计用手机看书的习惯又要改了。其实书还是一页页翻着看更有意思。
再看看,放在架子上的那一排书又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