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见过他,也许,是在刚下过雨的街道,他捧着一叠报表形迹匆忙。也许,是在周日的大卖
场,他推着堆满物品的大型购物推车,一身休闲装束,十足的居家味道,嘴里哼着小曲儿,在摸奖箱前等着填写资料。也许,是在某个咖啡香肆意流窜的街角,他闲坐在在某一个橱窗内,一张摊开的报纸和一双专注的眼神
第一次见到他,并不会感觉到他的存在。(所以,永远不知道哪一次是第一次见面。)第二次见到他,开始怀疑是否见过
这个世界上,缺少特征的男子太多。忘了这些那些的差别,忘了在他们身上贴下“已阅”的标签。忘了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忘了是七亲八戚还是路人甲乙丙丁。忘了他是张冠李戴,还是John Tom Jack。他是,随处可见的,生活的,真实的,平凡的,家常的,男子
第三次见到他,他朝我这个方向挥挥手
我看了看身后,并没有人。“是在跟我打招呼吗?”心里疑惑着。他礼貌性地点头,笑了笑
“应该错不了吧?”第一个疑问。“我认识他吗?”第二个疑问。“在哪里见过呀?”第三个疑问。“他是……”对他的脸总算有点印象,又该死地记不起他是谁,只好对着他笑笑,并礼貌性走去寒暄
“今天天气真好。”他说
“是呀是呀。”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着,“这人到底是谁呀?!”暗自在心中咒骂自己286那该淘汰的记性。还来不及想起他是谁,注意力就被其它乱七八糟的事物岔开。喧嚷之间,完全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第四次见到他,就难以忘记他
他安静坐在人群中,自小到大,衣着总是合乎标准规定,中规中矩
他的举止礼貌,谦虚,在人群中仔细倾听别人的发言,总是记得大声鼓掌
他的表情专注,课堂上从不打瞌睡,开会时总是精神抖擞,时时低头做笔记,下课时,会将椅子轻声靠拢,散会后,会记得将免洗杯内的茶水喝光
他走路时总是靠右边走,扭开水龙头会分秒必争把手洗干净,用力扭紧
他不时说谢谢,答应的事绝不拖延,总是顺手把门带上
他有时匆匆忙忙迷迷糊糊,面对大家的调侃,总是害羞般脸红。 他总是在人群中,规矩地存在,安分而安静地守在自己的位子上,注目他人,并不吝给别人鼓掌。 “他真是好人一个。”忍不住暗地赞美他
第五次见到他,发现自己有点欣赏他。 他,很平凡很老实很渺小也很甘愿。 他,很沉默很专注很尽责很细心。 他,规矩而忠厚;有点无趣但是心肠率直。 “怎么会喜欢那么平凡的人啊?”朋友问
其实自己也不懂,自己的水准竟然提升到欣赏灵魂和内在美?那缺乏才情的男子像是深埋地球两极的磁铁,一经发现,就不能否定它的存在
第六次以后见到他,善意的微笑的认真的吃过几次饭
他讷讷地把饭吃完,咖啡喝完,电影看完,垃圾丢完,然后送我回家。不敢贸然牵手,也不敢提出约会的要求。没有显耀的光芒也不会说满场喝采的笑话。没有花俏的赞美也不擅写感人肺腑的情书。没有当众示爱的勇气也没有每天一束鲜花。他是缺乏才情的男子,可是竟礼貌周到,并深恐不够细心
明示暗示到都快失去矜持时,他终于开了窍。慎重其事相约在雨后大片落地窗的餐馆。他紧张且专注地把饭吃完,电影看完,垃圾丢完,然后,准备了很久似地开口。“是要说我爱你吧。”我在心里暗想。这么个老实人
但他说,“我……,可不可以牵你的手?”“……”哎,这样一个缺乏才情的男子。我遇见他,发现了他,木讷而缺乏天分的感情
因为不放过,所以不错过。至今,仍深感自己慧眼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