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明朝
李贽简介:
李贽(1527~1602),汉族,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中古自由学派鼻祖,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自刎死。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李贽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明朝文学家李贽诗词诗句
1、盖世人爱多事,便以无事为孤寂;乐无事,便以多事为桎梏。——李贽
2、克已者,无己也。无己可克,故曰克己。——李贽
3、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而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可如何!——李贽《万历十五年》
4、夫凡有大才者,其可以小知处必寡,其瑕疵处必多,非真具眼者与之言必不信。——李贽
5、人格上:从来君子不如野人——李贽
6、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李贽《焚书》
7、人必有私——李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