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回家我妈突然问我,王小花怎么不找你玩了?我愣了一下,回答,她有新的朋友了呗。我妈:“哦”。我……
王小花是我高中的朋友。她长得很好看,个子也高,热心肠,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她的人缘自然也很好。我是转学到他们班上的,那时候我剪着短发,不爱笑,看着就很酷,就没什么人主动接近我和我做朋友。不过我也不在意,想着上厕所也不用等别人,一个人挺好。
数学老师弄了一个一带一“扶贫”学习小组,就这样我就和王小花分到一个组,她数学成绩比我好就她带我,起初我们也只是点头之交,只讨论学习上的事情,完了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直到那次碰见王小花被班上的几个男生恶作剧拖进男厕所,我见义勇为了一把,喊来老师解救了她。
自此,王小花每次都会用特她的大眼睛感激地看着我。后来慢慢的了解之后知道原来她也喜欢周杰伦,我对她的好感就增了几分,我们还一起看了周杰伦的演唱会。
我去过她家,她也去过我家玩。我们的家里人都知道对方的名字。
上大学后,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虽然有空也会去她的学校看看,但是终究是渐行渐远,我们都有了各自的新朋友,她的朋友圈里也出现越来越多我不认识的面孔。也许朋友就是这样连告别都这样有默契,你不打扰我,我也不联系你。
如果有一天我们因为各自的环境际遇越来越远,我还是会祝福你,谢谢你在最青涩的年华里陪我走了一段路,手拉着手上厕所的感觉也不错。
静爱和闺蜜讨论过如果两个人都喜欢上同一个男生怎么办?两个人得出一致的结论是:好男人多的是,好朋友只有一个,当然是选友情。
人生如戏,后来读大学的时候她们都喜欢上了二年级的学长,开始的时候都说,让给对方。但是后来就都不理智了,表面上不在乎,实际上却暗自争斗,两个人都给学长写了很多情书,也说了很多对方的坏话,多年的闺蜜情在这场战争中荡然无存。讽刺的是,学长和隔壁班的班花在一起了。
要知道在那个学长还没出现的日日夜夜中,她们才是彼此最亲密的关系。一起上学,手拉手逛街,吃遍大街小巷,分享各自的秘密和八卦。然而到了最后虽也能相视一笑,但还是回不去了。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天真的以为会和眼前的这个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读书的朋友会一辈子走下去,长大后才发现很多人其实只能陪你走一小段路,到了路口就会分道扬镳。但无论如何都要感谢曾经的陪伴,因为有了他们我们这一段路程,才会五彩斑斓,欢声笑语,就算渐渐疏离,也要心存感激。
网络上一段话是关于朋友是这样说的:
朋友,能走过一年的不容易,能坚持两年的值得珍惜,三年的已经是奇迹,五年的才是知己,而十年依旧还在的,应该请进生命里,二十年不离不弃的,就已然可以成为你的后天亲人。
愿你十年之后,我提着老酒,你还是我老友。老友喝老酒,老酒敬老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