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跟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了,分手不是自愿,而是无奈。
当初,男友很爱她,爱得痴迷,爱得卑微,发誓一生一世跟她在一起。可是,自打两个人同居后,大概她的缺点渐渐暴露出来,他适应不了,跟她提出分手。
房子是他的,当然有权决定女主人是谁。开始,他劝她离开,她不走,后来,他下了逐客令,她依然赖着不走,没办法,他就用各种手段折磨她,精神上的,肉体上的,可是,她坚强地承受他的折磨,死活不肯走。有一天,男友将一个非常年轻漂亮的女孩带到家里来,女孩不客气的对她下了逐客令,说,再不走就用武力驱逐她。她害怕了,才将自己的东西装入皮箱,仓皇逃窜。
走在大街上,她伤心的哭了。觉得他无情,自己走得太狼狈,让那个女孩耻笑。
走得是够狼狈的。不过,她还不算最狼狈。
我见过一个做第三者的女人,男人背着老婆买了一套房子金屋藏娇。后来,那个男人又有了新欢,对她下了逐客令。可是,她就是赖着不走。悲悲戚戚地历数为他的付出,指着房间里的东西说:“除了房子,床,一切都是我置办的。”
男人说;“你可以全部带着走。”
她依然不走。
男人脾气大,也绝情,见劝了好久也劝不走,一怒之下,把屋子里所有东西都从窗口扔了出去。有电视机,电饭锅,电磁炉,她的衣服,化妆品,还有她的内衣内裤,卫生巾。
内裤和长筒丝袜挂在了窗外的电线上,引来许多人指指点点。
扔完了东西,男人说:“是你自己走,还是用我从窗口把你送出去?”女人哭了,哭的很伤心。男人不耐烦,说:“你再嚎,我就给你也扔下去。”
女人害怕了,哽咽着说:“不用你送,我自己走。”此时,她想华丽的转身,可是,没有机会了,身上仅有的只是一条短裤。
不走也得走,否则,只能从窗口下去。
当她赤着脚,一瘸一拐的下楼后,看热闹的人尽管同情她,但没有一个人上前救助。好在,正有一辆出租车停在她面前,她仓皇的上了车,才没有更多尴尬。
同居的女人被驱逐后,起初都不愿离开。可是,当一切都无法挽回。不离开也得离开时,便想做一个高贵的弃妇,可惜,想华丽的转身已经没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