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同意我们现在确定人的寿命的办法。我见古代哲人与一般人的算法不同,他们将人的寿命算得短得多,小加图对想要阻止他自杀的人说道:“像我这把年纪,难道人家还能说我死得太早吗?”可那时他才四十八岁。他认为这个年龄已经非常成熟,可以算作高龄了,因为有多少人还达不到这个年龄呢;有的人议论说,按他们说的自然寿命——我不知道该叫什么——人是可以指望多活上几年的;由于人受着大自然的摆布,我们人人都会遭遇许多不测,如果那些人运气特好,可以免遭不测,他们是可以多活几年的,否则不测之事可能使他们活不到他们预期的寿命。等到年老力衰再寿终正寝,这样的死法是少之又少最不常见的;给寿命提出这样的目标,指望着老死善终,那是做的什么好梦啊?我们现在只把老死称为自然死亡,好像一个人从高处掉落摔断脖子,遇上海难给淹死,染上瘟疫得了胸膜炎死去都是违背自然的,好像这些倒霉事都不是我们平时要遇到的。可不要听信这些鬼话;也许倒应该把一般的、共同的、普遍的东西称为自然的。老死是罕见的、特殊的、非一般的死,不比其他的死更自然;这是最后的、极端的死法;它越是不可企及,我们就越不应该指望它;这正是我们不可能越过的界碑,是自然法则规定不得超越的;它让人活到那个时候,则是它的特别照顾。这是它出于特别的优待,在两三百年的时间里仅仅赐予个把人的豁免权,让他在漫长的一生中不会遇到它所布下的艰难险阻。
因此,我认为要注意到这样一点,就是我们已经达到的年龄是很少有人达到的。既然人一般都达不到这个年龄,那就说明我们年纪已经够大了。既然我们已经超越了通常的限度,即我们的真正寿命,我们就不应再指望超出很多了;既然我们已经看着世人纷纷死去自己却一次又一次逃脱了死亡的厄运,我们就应该承认,庇佑我们的这种非同寻常的好运一定不会长久的。
存在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是法律本身的弊病;法律规定一个男子不到二十五岁不能支配自己的财产;而且在二十五岁之前勉强允许他支配自己的生活。奥古斯特将旧罗马法令的规定砍去了五年,宣布只要有三十岁就可担任法官职务。塞尔维尤斯·图里乌斯免去了超过四十七岁的骑士的兵役;奥古斯特又将它降到了四十五岁。在五十五岁或六十岁前让男子退休我看不大可能。我可以赞成为了公众的利益尽可能延长从业和工作的年限;但我觉得失误是在另外一面,就是我们从业的时间不够早。
至于我的看法,我认为人的活力二十岁时已经充分显露出来,完全可以看出将来会有多大作为了。在这个年龄还没有充分显示自己力量的人,以后也绝不会表现出来。人的天生的品质和美德就在这个期限之内展示它们的力量和美好,否则永远不会再展现。
刚长出来就不扎人的刺儿, 可能永远不会扎人。
多菲内的人如是说。
据我所知,人类的全部丰功伟业,不管是何种何类,也不管古代现代,可以认为多半是三十岁之前而非三十岁之后创立的;是的,这点往往体现在许多人自己的一生中。对于汉尼拔及其宿敌西庇阿的一生,不是完全可以这样说吗?
他们一生中那辉煌的一半,是躺在他们年轻时争得的荣誉上度过的;那时他们成了大人物,付出代价的全是别人根本不是他们自己。讲到我自己,肯定地说,过了这个年龄,我的精神和身体退得多进得少,缩得多长得少。有人善于利用时间,也许知识和经验都随年龄而增长;但是,生气、活力、毅力以及另外一些人所固有的重要而又根本的品格都在减弱、衰退下去。
时间的无情敲击缩短了我们的身躯,
用坏了的弹簧卡住了机械,
头脑就会出毛病,舌头和理智都会颠三倒四。
——卢克莱修
有时,是身躯首先衰老;有时也会是心灵;我见过相当多的人,头脑的衰退比肠胃和腿脚更早;这种毛病病人越是感觉不到,症状越不明显,它的危险就越大。这次我对法律表示不满,不是因为法律让我们干得太久,而是因为它用我们用得太晚。
我以为,考虑到生命的脆弱,考虑到人的一生会遇上多少常有的天然暗礁,我们就不应让出生、闲玩和学习占去那么大的一部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