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想到晓云。
晓云是我大学时认识的一位女孩,眼睛很大,水汪汪的。从她的鼻山眼水间,很能让人看出她天生的风光来。那时在学校,我能写几句歪诗,诗里面总是山啊水呀的。由此,便有了我写诗她读,她写文章我看,长长的日子被我们读短了,我们相互在各自的诗行中描绘着对方,谁都能够读得出,可谁都没有说出口。毕业那天,我斗胆的约了她。那晚,月光很轻很亮又很冷,我不敢看她眼睛,怕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会一下将我打倒。沉默一会儿,她先开了口,听说你分配在县中,什么时候走?我明天就坐车回老家河套了。说这话时,她抬起头,把目光交给了星空。亮亮的眼睛眨了眨,看得出那波光粼粼的尽处满是水……留下来吧,我央求道。没有用的,我爸妈还留在大草原,我自小就生在那儿……
第二天,她真的走了,在雨声里,只一个人。那阵子,我的诗没有了,像丢了魂似的,有时把自己交给街道,交给电影院的椅子,交给那片留有许多往事的月光。工作不久,我接到一封没有地址的信,信上说,晓云要结婚了,让我不要再等。读这封信时,我满眼迷茫,心在疼痛,一个人跑回宿舍,大被蒙头,一任泪水斑斑点点。
后来,我回了信,再后来,又去了信……在遥望里,我找不到信的方向。许是,狠狠心就忘了,心狠了,记忆仍在。那个时候,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用一种近乎折磨的方式打磨自己的记忆,力图忘掉每一个过往,然而不能。而后,好多朋友介绍女孩子给我,我都是木然地谢绝。有一天,我在县城的拐角处,一个转身,忽然发现有一个身影,恰似晓云。走上前,虽感觉有些遥远,但总觉着是。在自己的视野里,我目睹那个熟识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日子过得真快,不小心里,两鬓就有些斑白。想来,那短暂的一瞬,梦一样让自己感念了许多年。莫非这就是初恋吧,我猜想,一定是,要不,怎在认真里停了那么多年。原本想珍藏在记忆里一辈子的,清明同学聚会,偶然间,有一人说,晓云已不在,我吓了一跳,便问,是不是会写诗的那个晓云,朋友点头。那天,我喝的酩酊大醉。
命运真的会开这样的玩笑,好端端诗样的一个人,说走就走了。问了许多认识晓云的同学,确信这是事实。晓云,真的不在这个清明里,我不敢信的。晓云真的走了吗?她的诗呢,她的草原呢,她的曾经拥有的一瞬间闪耀的爱恋呢?是不是都带走了。
万万没有想到,在一声声清明里,有这样一个消息蒙面而来,将我四月最初的坚强击倒。然而,记忆里,那一片海一样的草原还在,那个喜欢写诗的晓云还在。蓝天白云间,她正放牧着她的诗歌和牛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