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凤仙花开,恰好可以染胭脂。这闲情是我这般女子常做的事儿。抱只竹蓝,蹲在花前,摘了满满一蓝粉红的梅红的紫色的花瓣。坐在地上一朵朵的揉碎,至于捣汁,那是黛玉宝玉的丫环们做的事儿,而我,只须取得喜欢的颜色,直接涂在指甲上,或是把揉碎的颜色掺了粉底,晒干,便成胭脂。当然,这样毫无消毒工序的作品,我自不会真涂了脸颊上。
喜欢它的颜色它的血液,喜欢它女儿样的水漾心肠,喜欢这捣弄的过程。那是要一份细细的心思与心无旁碍的空灵来做的事。
昨天去得野外,那家凤仙开得正艳,偷偷摘了几朵坐在草地里慢慢的涂。阳光暖融融爬在裙子的棉布里,这日子,就涂了棉布的温暖色彩,忽想起一个暖暖的女子来。
那时她叫薇安晴天。安妮宝贝儿的《告别薇安》,一日兴起买了来,没看几页便置了书架一隅,对于这个女子的书,并不怎么喜欢。薇安这名,亦并不知其有何深意。之于文字,我是挑剔得利害。千篇一律的情感文字早疲于阅读,一个套路一个模型,闭着眼都知道是怎样堆砌出来。
某一日读到薇薇的字,顿觉出别于人的文采,竟然一气儿读了下去。别人说文人相轻,我说文人相惜(且让我矫情地称一把文人吧:)。从此在博里多出的一分留恋,便是这个女子,少时,她更名唤自己黛墨倾晴。仍爱叫她薇薇。暖暖的阳光的味道。正如她的文字的美好,韵味尤深,文学性生活性通俗性,薇薇的字可以方方面面皆工。她说早关注我了,只是当时我并不识得她,如我在人情方面慢热之人,自然需多看几眼方觉熟悉。
交集其实不多。相谈也是数言。喜欢与懂得,就在这份若水的淡然里渗透漫延。就像真正的老友,不需要时时联系,但彼此心里会偶尔想起,如潺潺溪流越过万水千山后的宁静,流淌着久远而平和的牵念。
有时,我以为她是睡在我砚台旁的红笺。在光阴手指之外以优雅的姿态等待黛墨的亲吻。有时候,她又似生活中现实里的真实的女子,穿着民族风的裙子摆弄时尚的风情。若说如玉温婉,或说似墨匀宣,她的秀外慧中总令人觉出恰到好处。
一直不太待见张扬过分的女子,有时候过分表现只因内里的空虚。虽觉偏颇,实亦如此。一个女子最珍贵,是才气逼人性情内敛。薇,恰是。方是对她生出珍惜之意的根源吧。
有人用了一生,没有找到人生;有人找到了人生,累了一生。有些人活了一辈子,没有一个知己,尽管TA自认为朋友遍地;有些人孤来独往,却时有三两知己,喝酒写字,快意生活,享受被人一辈子牵挂的幸福。
薇薇,什么时候相聚一场,跑马文字江湖,快意指尖长剑,将岁月销得棉质般贴心温暖。
七月,我是在凤仙开得艳丽丽的七月,想起七月生的你来。下次相逢时,记得提醒我,把凤仙的胭脂涂上你舞蹈文字的指尖,和这段淡淡花香的缘,来一场不尽不休的牵手。薇薇安。有晴天。
锦年如棉,予人温暖,黛墨只需三分,便成韵味。如友情,君子之交淡若水;如画帛,留白之处七分味,任君思想遨游。与薇之情,亦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