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和双相识17周年纪念日。写一段小事,权当留作纪念吧。
在通过几次信之后,我终于决定要去和双见面了。为了给我“壮胆”,我的哥们二宝自告奋勇陪我一同前往。我以为我收拾得够利索了,没想到他捯饬得比我还精神,本来人就长得帅,样貌有些酷似周华健,还西装革履的,打着领带,带着墨镜,最令人晕菜的是,小学文化的他竟然在上衣口袋上别了三管钢笔。那年月,别钢笔被认为是有文化的象征,可也没必要这么张扬吧。
怀揣着一颗砰砰乱跳的心,我来到了那个让我日思夜想的农村——长兴。
我拿了一本书作为礼物,就在即将见到双的时候,二宝忽发奇想,他要开个善意的玩笑。他把我的书夺了去,他说要让双猜猜,我们两个谁是她要见的男友。
远远的,我终于见到了一直通信却未曾谋面的女孩儿。在那个黄昏,微凉的秋风中,双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好看极了。她轻移莲步,缓缓近到前来,她的眼睛几乎从一开始就是和我的眼睛相对的,看都没有看我旁边的“帅哥”一眼。
二宝终于忍不住了,他问道:“你看我们两个,谁是你要见的那个人?”
当然是他,双指着我,毫不犹豫地说。
“那我呢?”二宝有些尴尬。
“你是卖钢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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