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乍到,她对他表示欢迎,谁想他竟然看了她足够五秒钟,看就看吧却是那种满面笑容丝毫不隐蔽的看。
她也一直含笑,不弄姿,也不谦逊。她相信自己的身材和面容。所以,大方,自信,胸有成竹地让他欣赏。
他却不好意思了。其实是有点六神无主,见到这样的女子,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被压过了头的感觉。这种感觉他说不清楚,似乎是从娘胎里带来的。那眼、那脸、那腰、那腿、那衣着凑在一起就能让他目瞪口呆。
她是这个科的科长。第一次见这样特殊的打招呼方式。虽然她的目光中已显出抱怨的情调,但她心里并不在乎,她习惯了男人们类似的眼光。何况他是自己的助手。
他是借调来的。到这里当副科长,实际上是来当秘书。因为他是个小作家。就是那种小有名气的作家。几年前写了一部爱情小说。
她给他安排了具体工作,为他介绍了几个科员。他们礼貌性地和他打招呼。好像他的大名人家都没听说过一样。
他意识到,这几年有点过高估量自己。在他的记忆中,一个作家应该受众人捧戴的,虽说比不上影视明星,起码也应和二流歌星差不多吧,虽然他从内心底层瞧不起那些所谓的“星”,但目前的境况告诉他,自己连个四流的歌星都不如,也许所谓的名声大概是文学圈内的人自作主张或自作聪明吧。
她读过他那本“成名作”。很感人,听说他要来,她又读了一遍,重新解读爱情,仿佛回到了中学时代。中学时代她就爱看小说,苦学之余,看小说是她唯一的精神享受,已成了她不可少的事。是小说,让她激动,让她思恋,让她落泪,让她企盼。
他想,比不上四流歌星的原因,是现在读小说的人太少了。现代人务实,比如自学、函授、考研、托福读那些立竿见影的书。连中小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也被教辅书层层包围,不过他们也乐于被围。歌声成为人们的主要精神支柱因为它直接、方便、省时、省力。他怎能与歌星同日而语呢。
她也欣赏了他一回。她安排他和自己一个办公室,别的办公室已没有空地。他长得也太一般了,属于扔入人堆找不找的那种。可他的表情耐人寻味,他在同事们面前总是笑,不过那笑容里分明包涵着苦涩,那目光充满希望却也挡不住内里流露出丝丝失望。
他想起自己的“成名作”。起初仿照别人的小说写,写着写着就不由自主了,哭诉着描写自己想象中爱恋过的人,激情满怀地描绘自己心中热爱着的生活。他望梅止渴般地想着写着,居然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就连从来不看小说的妻子也忍不住激动了一回。
她有时不相信小说中动人的爱情故事,但她认定爱情是美好的,幸福的。虽然现实中她从来就没有遇到过,但她仍然认为一定在什么地方有过。尽管自己的婚姻概括起来只能用三个词来形容:欺骗、交易和占有。
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前年那篇小说再版之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现在大部分已扔进了降价和处理书的行列,也许更多的是在废品收购站。这几年他的创作热情锐减,不知什么缘故用他的话说就是找不着感觉。他常常鼓励自己托尔斯泰的书不是和自己的书一样堆在一起吗?不应悲观,不应困惑。他坚持写,写失落,写寻找,写命运,写莫名的爱,无论写出什么,总像一颗小沙粒扔进了大海,激不起一点波纹。
她也没有过多的奢望。虽然她一直过着富裕的生活,是让许多人羡慕的那种。但她还是烦恼不断。或许她意识到生活正一天天褪尽她身上的光彩,日子正一篇篇地翻着晾着她生命的汁液,还一厢情愿地为她唱着无休无止的忧伤之歌。但她只能等,她总相信能等着什么。
他本来住在离这里很远的一个城市,走进这个办公室。不指望什么。她是他的上司,是个阔太太,不可能引起他的创作激情,却很轻易地点亮了他的目光。是因为她正点吗?他说不清。他居然用现在小青年形容漂亮姑娘的词来形容她。虽然他不再那么青春,不再那么有火力。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开始注重自己的行头,自然包括修面、穿着等等。
她有时不相信眼前这个家伙居然写出那样的小说。她试着说出小说中的一些情节,或一段较好的景物描写,让他分析。他津津有味地讲给她解说,这是他近年来拿手的活儿自然得心应手。
他是在一个月后开始热情地卖弄起来的。他天真而自信地发挥着,一厢情愿地与她谈文学、谈哲学、谈创作、谈世故人情,是意识激发了过多的言语,是言语由于惯性而一发不可收拾。
她很久没有听到过这样的阔论,或许是从来没有过。但她确实体会到一种思想,一种启发,一种从未有过的精神享受。她有些着迷于他的言语。
他讲话的时候最爱看她的眼睛,她的眼会随着他言语的深入变亮变圆变得无比清澈而灵动,让他不忍心停顿。他不讲的时候最不敢看的也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神仿佛会呼吸,冷不防吸一下,也不知被她吸走了什么,他心跳加快,脑子里满是她的那双亮晶晶的眸子。
她有时真想用电脑录下他的言论。虽然他的语音并不是那么具有磁性,但是他总是能从一个细微处入手,慢慢地步入一个广阔的天地。让你不曾想司空见惯的小事,有那么多的逻辑那么多的哲理包涵其中。虽然他说话并不是出口成章,但总能在一问一答中让你明白点什么。
他发现她的笑容变得丰富起来。特别是对他的笑,甜甜中略带羞涩,文静中更多的是认同。在夜里他开始回忆她的笑容,咀嚼着、思慕着。那笑面如汤如水,他正用汤水滋补着。他想起学生时代的一位帅哥,对一个女孩穷追猛攻之后,得之,乱之,弃之。而现在此时此地他的所作所为算什么呢?他知道命中注定自己成不了帅哥,也不会成为情场高手。能回味她的眼神,能得到她如汤如水的笑容就心满意足了。他只能成为一个从第一次见到她就只会羡慕人家的丈夫而毫无做作的人。
她的丈夫是一家公司头目,相处十年,丈夫在她心目中只剩下了阴险一面了。她从来不过问他公司的事,但凭一个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有外遇,她不想跟他闹僵了,虽然有时她也骂人,比如说他深夜洗完“桑拿”没精打采回家的时候。她也爱面子,爱荣誉,爱被别人羡慕。当然她也羡慕那些地位高而名声好的人。但在她们部门里她还没有遇到过那样的人。与她常打交道的是一位主管她的副局长,话里总隐藏着什么,表扬她夸奖她的时候似乎在盘算着什么。特别是那奇异的目光,像癞蛤蟆盯住一只白天鹅,一眨不眨地有掉出来的趋势。
他每天的任务很少,她不愿意让他多干。剩下的时间他读书或写点什么,当然最乐于与她神侃。来这里三个多月了,可以说他已经习惯于被她的目光注视着,虽然还是那么有磁性,那么明亮,但他还是觉察到那里面至少有一道水雾,若隐若现。是痛苦和希望的并存,是羞怯和焦虑的交织。他想,女人都有一个共性,与人相处不用多长时间软弱的一面,孤独的一面,需要呵护的一面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她感到上班是快乐的,双休日却成了心烦的日子。正当她兴致勃勃地想抓一抓自己主管的事却受到主管副局的含糊批评,她再三请求副局明示批评她的原因。副局忍无可忍:让她在办公的时候少谈点与工作无关的事多放点精力在工作上,并且要求她把这个“精神”传达给他,让他也表态。她向他说了这件事。
他没想到自己这么轻易的就犯规了。他理解,她应该有责任心,应该有难处。他要向领导表态,她也一起去了。看见他那股认真劲,一迈出副局的门她就笑起来。他疑惑地看着她。她却仍然毫无顾忌地笑着,那么自然而且孩子般的天真。他想她一定在笑他在领导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他并不知道她是笑给领导听的。
她欣赏他的智慧和谈吐,欣赏他的诚实和丰富。像一阵阵清风,又像一场无边无际的麦浪,让人清爽,也让人眼界开阔并随之着激动。她不喜欢他在领导面前流露出的奴颜。她想用笑声把领导对他的骄横驱散。但就是这笑声让领导下定决心把她调到别了的科室而且降为副科。
他突然后悔,生活不易,青春已不属于他,热情也好,浪漫也罢,早被生活剥夺了。这些年为给老母亲治病,花光积累债台高筑。他痛心写了好几年文章得的稿费还不够给老娘交半个月的医药费。母亲去逝了,他到这里工作,也是因为想多挣点钱,好还债。他后悔不应在她面前卖弄。她年轻富有,而且是个科长,用不了多久就会再前进一步,自己妄自菲薄,她也跟着遭殃。降她的原因同事们说是谈情说爱不务正业。他想不通她和谁谈情了,是他吗?如果是他也不应有如此迅速的压迫和限制吧?总有个调查研究吧。再进一步说,如果是他,如果说勾引别人的妻子有罪,有罪的也应该是他。
她不后悔,虽然没有从前那种奔跑,也没有少女时的绿色以及被追求的快乐和妩媚。至少感到自己变得苗条了年轻了灵动了,有一股热情,有一股久想排解的怨气和不安一下子释放了许多。她甚至相信生活的变化有时是那么迟钝有时又是那么的急速,让人觉得活泼与湿润来的有些突然。她说不上爱他,但至少喜欢听他高谈阔论,喜欢看他讲话时那眼睛一瞪一瞪的神情,喜欢他那种特有的书生风度。
他了解自己,绝不是那种轻率薄幸之人,他不敢玩弄女性,也不愿伤害女性。他会选择平静,选择道德。因为这是珍惜感情的最好方法,是对异性朋友尊重。他不知道再如何面对她,虽然不在一起办公但还要天天照面,他对她笑,笑得委婉与含糊。她也对他笑依然是从前的那种笑。有时候,她走在前面,他跟在后面,那怕有急事他也不愿超过她,与其说他有些不知如何面对他的目光了,不如说他想欣赏她的背影。
她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引起他的注意。在换衣服的时候,在解衣入睡的时候,在洗澡的时候。她想,为什么不是他在一旁欣赏她。而那个贪婪、自私的丈夫早已不再注意她的这些事了。她相信他其实一直保留着初来乍到时的那种目光,一直想把她看个够,只是他没有足够的勇气。
他不知道怎样帮助她,他充其量是这个单位的半个工作人员。他想只能用时间来证明他们的无辜。但他想错了,他本来就是人家单位为她请的秘书,只不过多留了他一个月。他被勒令调回。
她想支援他点什么。这个年代了他还用着从二手市场买来的一台“586”笔记本。她清楚这个时候不能送他任何东西。否则是在副局面前火上浇油,是在众人面前不打自招。可是自己招什么呢?奇怪,为什么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不能亲亲密密而干干净净吗?为什么人的思想那么肮脏?
他很狼狈地来到火车站。这几天几个文友给他打来长途电话,话音中好像有一种不祥之意。他看见了她,她是来为他送行的。他提醒自己对她说话要谨慎一些,他认为自己对她的感觉是一种精神爱恋,或者叫精神寄托。谁没有过这种寄托呢?
她看见他向这边走过来,他的衬衣领子一边正,一边翻进了脖子里。她知道,他正在心烦意乱,那位副局说欢迎他再来时。她差点吐出来。他走近了,不知怎的她忍不住伸出手和他相握,他迟疑了一下,也伸出手来。这是第一次握手,他来的时候也没握过,在一起时更没理由握手。
他握住她的手,很凉。看见她依然和在办公室说笑时的笑容那样的相似,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常联系回那边给我打电话,别忘了有新作让我拜读。”她像是以一个朋友或亲人的口吻与他说话。她想起他还没有手机。“给我留一个单位的电话吧”。她掏出手机。他慢慢地说着号码。看着她纤细的手指认真地按键,他的心中骤然升起一种说不清的遗憾和无奈。
她又一次看见那衬衣领子,忍不住帮他翻整齐。有人在照相。她看见他身后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戴墨镜的人给他们照像,她想喊住那家伙,那人逃也似地窜入来往旅客的人群中。她突然意识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她很快就平静下来,她想到最坏的结果:如果相片摆在丈夫面前只能作为她行为不端的证据所以到了特殊时刻可以让她不用要挟他或强迫他,也就是让她闭嘴;如果相片摆在副局面前只能作为使她就犯的手段,真是用心良苦。她正想着却看见他傻子似的盯着自己,分明不知道有人偷偷拍照。
他心里一热,她为自己翻领子,这好像是梦里的事。他再一次感到自己的卑微和无能。城市上男女间有厚颜无耻者,有巧取豪夺者,有力不从心者,有偷偷摸摸者,有失之交臂者。自己属于那种呢?自己只能属于那种成天幻想着爬在桌子上写着安慰自己欺骗别人的故事的爬虫。只能选择卖文为生,只能成为力不从心者。
她正领教他的目光浴。正如他说过的那样,生活中每个人都戴着面具,唯有眼神不受遮罩表达出来的是真实的。她现在很乐于让他看着自己,更准确地说愿意让他享受,享受她的生动与巧夺天工。她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挤在最前面的意思:眷恋。
他只想记住她。他想起昨天晚上,他怎么也想不起她具体的面容,想了许久朦朦胧胧的变成了一幅遥远的图像。他想记住她那姣好的容貌,深刻地记住。直到上了火车还没有忘记找开车窗盯着她看,仿佛永远也看不够。火车启动了。“我——会——再——来”他鼓起勇气喊了一句。她使劲点了点头。
她钻进自己的“蓝鸟”车。却不知往那里开。一种失落感排遣不去,一种憎恨却油然而生。她不想马上回单位上班,那个贪婪的丈夫给家里攒的钱,也许她两辈子也花不完,上班其实只是让她有点事做。她也不想回家,女儿才五岁就被她爸送进了“贵族学校”。她不想让女儿去,尽管一切不用操心,可是由不得她。比如说,孩子进“贵族学校”是一种派,一种谱等等。她开着车在城里乱转,直到她感到有些疲倦。但她知道即使十天不上班,副局也不会把她清出他的势力范围,他还会等待和寻找时机,决不轻意让她走,他得不到也不会让别人得到,除非她到了人老珠黄的时候。
他回到了原单位,领导拿出一幅传真照片给他,他想解释却看见这是与解聘书一起送来的。他知道说什么也来不及了。丢了饭碗,他最感到不安的是孩子得回村入学,不过村里上学也省钱。至于回村住母亲留下的两间小土屋,妻子是不是要和自己过意不去,他觉得无所谓。
她感到意外,快一个月了他也没来过电话。她拨打他留给她的电话号码。对方是另外一个人。“谁?”,“一个读者”,“你找他,早回村了”,“回村?”,“他本来就是个农民,因为写过一些文章,我们单位聘请了他,还不到五年就忘乎所以了。听说借调外地后,与一个女科长有了不正当关系,有人把他告了,现在正在村里修地球呢”。她惊呆了,呆愣了一会儿,才想起该问问在那个村,可对方已挂了电话。再打,那人说具体地方他也不知道,得问别人。
他找原先的领导和有关部门,没人管他的事。他还看到了这个地方的一家晚报上,不指名不道姓却满嘴喷粪似的扁他。认识的几个文友也不知躲到什么地方了。妻子还算够意思,虽然挡不住嘴地臭他,但还是同意和他回村。搬家的那天他提着录音机坐在汽车的马槽里和刘欢一起唱着《重头再来》,过路的人以为他是神精病患者。
她驾驶着“蓝鸟”,已经行驶了一天了。早晨起来,她计算了一下路程最少还得走一天才能到,这比火车快多了,他那个城市也太远了,不过她还得打听他住在什么村,必须抓紧时间。她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想让“蓝鸟”好好表现一番。她忘了她起得太早,雾还没有完全散开。当她和“蓝鸟”一起钻进大货车下面时,她不知道前面已经有好几辆车撞在一起了,当后面的车又把她和“蓝鸟”变得更小时,她意识到生活有时很残酷,自己只不过想去和他说明真相,想和他说对不起,想……。
他觉得很冤枉。他想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有人给他们照相,告诉她自己的遭遇,当他拿起电话却又觉难以启口。遥远的她也许和他一样不幸,就不要再增加她的不安和忧虑了。他想起诉,可告谁呢?写这写着就不知怎么写了,这种事谁又能说清楚呢。自己本来就是无根草,一切只能由人摆布,自己只能重头再来。
她和“蓝鸟”一起飞走了。当人们整理遗物的时候,车中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竟然完好无损。她怕路远颠坏了,亲手设计了三个箱子套在一起防震。人们好奇的打开电脑,蓝天白云下飘着四个字“等你再来”。
他回到了写过“成名作”的土坑上,突然有了灵感。日子一天天过去一个个灵动的想法在他脑海里蹦来跳去。他已经动手写开了。他估计,少则一年多则两年就可以完成新作。当然作品中少不了她,他的创作欲望是因为她才那么强烈那么分明那么一发而不可收的。休息的时候,他常拿出那幅传真照片细细地回味。明天他想把第一部分第一章用“586”邮给她,他已想好到谁家借用电话。也许是限于经济能力,也许是自己目前的身份,也许是创作的需要,也许有很多理由不可能再去看望她。他只能用这种形式,完成自己对一个朋友的承诺。因为她喜欢他的作品,她一定为看到他的初稿而激动,她的眼神一定会那样有趣地变化着,她一定会笑得更甜更美更楚楚动人。